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盐工院办质函〔2017〕1号
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培养工作
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7〕18号)要求,现就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是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和管理决策能力的重要工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协作,安排专门人员,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数据采集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仁和
副组长:张林龙
成 员: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学工处、教务处、专项建设办公室、科技处、技术转移中心、高教研究所、质量监控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创新创业办公室、国际合作处、财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物资设备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
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完成数据采集上报的相关工作。成立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杨 勇 谢 佩 刘志强 徐鸿宇 赵红军 邓先宝
杜 梅 高小亮 朱春林 董 礼 高大伟 张振峰
李兆东 王美红 贲能军 李荣道 范友芳 陈安柱
付佳佳 朱 驯 施兴成
三、使用版本
本次数据采集继续采用我省自行研发、教育部推荐的江苏专业版(TJS-V2.17a),统计时段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今年新版与去年相比,部分数据项目和选项内容略有变更,请关注填报说明。数据采集要遵循准确、规范、合理的要求,确保数据与数据、表与表之间的一致性、关联性和逻辑性,采集时要仔细查看相关注释和说明,明确数据项的涵义和要求。
四、进度安排
时间段 | 工作任务与成果 | 承担部门 |
9月1日至3日 | 系统安装调试,下发任务分解表 | 信息技术中心 |
9月4日至10日 | 导入静态数据,完成基础数据表 | 人事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
9月11日至20日 | 部门统筹数据,组织采集填报 | 负责部门、各参与部门 |
9月21日至22日 | 部门数据审核,分析修正汇总 | 负责部门、工作组 |
9月23日至27日 | 数据会审整改(一),生成案例分析 | 负责部门、工作组 |
9月28日 | 学校审核 | 质控办 |
9月29日至30日 | 数据整改(二) | 负责部门、质控办 |
10月1日至8日 | 审核状态数据,形成分析报告。 | 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 |
10月9日(星期一) | 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确认 | 质控办 |
10月10日 | 校长签发,上报教育厅审核 | 质控办 |
10月11日至20日 | 根据教育厅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 质控办 |
10月25日前 | 学校审定,上传教育部平台 | 质控办 |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效合作。切实做好领导和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高度重视采集工作,并将此作为本单位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协助合作。
2.质量把关,数据准确。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采集相关文件,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采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指标解释、数据审核说明进行填报和操作,确保对字段含义理解一致、填报口径一致。各单位要建立电子材料最终版的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3.明晰责任,严谨规范。各单位需明晰责任,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填报任务,数据采集工作将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六、其他事项
1.数据采集平台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凡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相同的统计指标,同时间段内须采用公报数据。
2.数据采集的统计时间分为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为自然年和学年,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请参考有关指标解释的时间标注。
3.数据采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参照附件研究解决;技术操作和其他特殊问题由学校汇总后统一咨询。
4.采集员须加入“盐工数据采集群”,查询、下载有关填报资料。数据采集员如有变更,需及时上报。
5.在数据采集、上报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质控办咨询。
附件:1.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2017年)
2.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采集员名单
3.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报告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附件1:
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2017年)
观测点 | 指 标 | 责任部门 | 备 注 |
1.基本信息 | 表1.1名称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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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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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2017年招生计划 | 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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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2017年招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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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2017年9月1日前在校生 | 教务处 | 国际合作处、继教院配合 | |
表1.6 机构设置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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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校领导 | 表2.1基本状况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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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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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办学条件 | 表3.1占地、建筑面积 | 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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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馆藏图书资料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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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 | 教务处 | 图书馆、设备处配合 | |
表3.4 信息化建设情况 表3.4.1 表3.4.2 表3.4.3 | 信息技术中心 |
| |
表3.5 固定资产 | 设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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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6 高层次人才统计表(江苏新增表) | 人事处 |
| |
4.实践教学条件 | 表4.1校内实践基地 | 设备处 | 各二级学院配合 |
表4.1.1校内实践基地明细(江苏新增表) | 设备处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配合 | |
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 教务处 | 设备处、各二级学院配合 | |
表4.2.1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明细(江苏新增表) | 教务处 | 设备处、各二级学院配合 | |
表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教务处 |
| |
5.办学经费 | 表5.1经费收入——学费收入 | 财务处 | 相关部门配合 |
表5.1 经费收入——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 | |||
表5.1经费收入——其他 | |||
表5.1 经费收入——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 | |||
表5.1.2学校总收入中其他情况 | |||
表5.2经费支出——教学改革及研究 | |||
表5.2 经费支出——师资建设 | |||
表5.2 经费支出——其他 | |||
表5.2 经费支出——基本信息 | |||
6.师资队伍 | 表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校内兼课教师基本情况、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由各学院填报汇总后报给人事处; 2.其它表格汇总后报给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统筹; 3.四类教师教学工作量为自动汇总表。 |
表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 二级学院 | ||
表6.1.2.2校内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 ||
表6.1.3校内专任教师其它情况 | 二级学院 | ||
表6.2.1校内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
表6.2.2.1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 二级学院 | ||
表6.2.2.2校内兼课人员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 ||
表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 二级学院 | ||
表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
表6.3.2.1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 二级学院 | ||
表6.3.2.2校外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 ||
表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
表6.4.2.1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 二级学院 | ||
表6.4.2.2校外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 ||
7.专业 | 表7.1.1开设专业(数据源) | 教务处 |
|
表7.1.1.1 专业群基本信息(江苏新增表) | 各二级学院 | 教务处负责审核统筹 | |
表7.1.1.2 专业群建设现状(江苏新增表) | 各二级学院 | 教务处负责审核统筹 | |
表7.1.1.3 专业群合作建设情况(江苏新增表) | 各二级学院 | 教务处负责审核统筹 | |
表7.1.2 专业带头人 | 各二级学院 | 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审核。 | |
表7.1.2.1 企业专业带头人(江苏新增表) | 各二级学院 | ||
表7.1.3专业负责人 | 各二级学院 | 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审核。 | |
表7.2课程设置 | 各二级学院 | 各学院填写后报教务处汇总审核。 | |
表7.3.1职业资格证书 | 教务处 | 教务处牵头并汇总数据,各学院填报。 | |
表7.3.2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 | 教务处 |
| |
表7.4顶岗实习 | 各二级学院 | 教务处负责牵头并汇总。 | |
表7.5产学合作 | 科研处 |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配合。 | |
表7.6.1招生 | 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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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6.2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 学工处 | 二级学院配合。 | |
表7.6.3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 学工处 | 二级学院配合。 | |
8.教学管理 与教学研究 | 表8.1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 | 教务处、学工处 | 教学管理文件由教务处负责填报,学生管理文件由学工处负责填报。 |
表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教务处 | 教务处牵头组织填写,各学院配合完成。 | |
表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学工处 | 学工处牵头组织填写,各学院配合完成。 | |
表8.4 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 招生办、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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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5专职督导人员情况 | 质控办 | 各学院提供同行、社会评教情况。 | |
表8.6专职教学研究人员情况 | |||
表8.7评教情况 | |||
表8.8奖助学情况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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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9重大制度创新 | 办公室 | 相关部门配合。 | |
9.社会评价 | 表9.1招生情况(自动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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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2就业率(自动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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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3社会(准)捐赠情况 | 设备处、财务处 | 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配合。 | |
表9.4就业单位与联系人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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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5 质量工程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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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6.1学生获奖情况 | 学工处 | 各二级学院配合。 | |
表9.6.2学校获奖情况 | 院办 | 各部门提供资料。 | |
表9.6.3学生社团.红十字会获奖情况 |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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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生信息(扩展) | 表10.1.1学生信息表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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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2学生就业情况 | 学工处 | 各二级学院配合。 | |
表10.2.1辍学学生明细表(自动汇总)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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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3学生社团 | 团委、学工处等 | 各二级学院配合。 | |
表10.4红十字会 | 各二级学院配合。 | ||
表10.5志愿者(义工/社工)活动 | 各二级学院配合。 | ||
11.新增补充 数据 | 表11.1当年专业变动情况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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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在校学生的地区、户口所在地及民族等情况 | 教务处 | 学工处配合。 | |
表11.3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 | 教务处 | 学工处配合。 | |
表11.4 少数民族教师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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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5 补充2017-2018学年开设专业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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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6 补充2017年9月后入学新生信息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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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补充 | 12.1平台未尽事宜有关说明 12.2 平台逻辑校验表 | 质控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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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案例分析 | 平台数据分析 | 质控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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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采集员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分管 负责人 | 采集员 | ||
1 |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合署,下设综合档案室) | 吉鸿 |
| 杨勇 | ||
2 | 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合署) | 蔺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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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部 | 张国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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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 | 王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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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事处(下设教师发展中心) | 李建国 |
| 谢 佩 | ||
6 | 学工部、人武部、学工处(合署) | 孙干 |
| 刘志强 徐鸿宇 | ||
7 | 教务处 | (合署) | 刘华 |
| 赵红军 田维维 | |
专项建设办公室 | 李中华 | |||||
8 | 科技处、悦达学院办公室 | (合署) | 王曙东 |
| 邓先宝 | |
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公司) | 樊理山 | |||||
9 | 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质量监控办公室 | 许俊生 |
| 高小亮 | ||
10 | 招生办公室 | 沈长生 |
| 朱春林 | ||
11 | 创新创业办公室、国际合作处 | 徐宏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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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财务处 | 周旭芳 |
| 董礼 | ||
13 | 安全保卫处 | 张立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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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后勤管理处(下设卫生所) | 孙开进 |
| 高大伟 | ||
15 | 物资设备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 吴益峰 |
| 张振峰 | ||
16 | 继续教育学院 | 林元宏 |
| 程友刚 | ||
17 | 信息技术中心 | 程俊静 |
| 李兆东 | ||
18 | 图书馆 | 许士群 |
| 孙洪斌 | ||
19 | 工会 | 王一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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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团委 | 裴华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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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纺织服装学院 | 王美红 | 武银飞 | |||
22 | 机电工程学院 | 王宜君 | 贲能军 | 周欢 | ||
23 | 经贸管理学院 | 李桂付 | 李荣道 | 孙鑫 | ||
24 | 艺术设计学院 | 姜为青 | 范友芳 | 方美清 | ||
25 | 汽车工程学院 | 苏宏林 | 陈安柱 | 朱� | ||
26 | 建筑工程学院 | 赵华玮 | 付佳佳 | 徐慧玲 | ||
27 | 九洲药学院 | 刘德驹 | 朱 驯 | 王记莲 | ||
28 | 素质教育中心 | 杨娟 | 施兴成 | 刘沭丰 | ||
附件3:
人才培养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报告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我部门负责的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已经完成,所填报的数据已经审核。
特此报告。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