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13]13号)精神,江苏省高教学会将于2013年11月开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教师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
3.自
4.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单位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5.凡申报的论文、著作每项需上交评审费人民币100元。
二、评奖标准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时间安排
1.截止日期是
高教研究所